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教師甲等考績不設限 教育部要求依法考核


對於老師考績列甲等、乙等是否有比例限制,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表示,依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老師考績打甲等、乙等的比例原本就沒有限制,教育部只要求依法辦理,主管機關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疑義,要附理由退回給學校重新考核。根據教育部統計,93到96學年度教師考列甲等比例平均為98.69%,每學年約17萬169人,教師考列乙等比例平均為0.64%,每學年約1千113人,教師考列丙等比例平均為0.67%,每學年約1千151人。

(2010/9/27 下午 06:46:59 徐詠絮)

文章來源: 教育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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