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集體竄改罰單 4官警判刑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縣蘆洲警分局日前爆發高裁低罰的塗改紅單弊端,板橋地方法院昨審結宣判,原蘆洲分局交通裁決室主任黃勝俊、交通隊警員陳志忠,分別被判處4年徒刑,而延平派出所所長張錦琛被判1年5個月徒刑,五股分駐所警員莊嘉訓則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延平派出所所長張錦琛因蘆洲市長李翁月娥致電關切駕3萬元罰單,基於警政關係和諧,聯繫裁決室主任黃勝俊抽單改成400元罰鍰後代繳結案。而交通隊警員陳志忠則是塗改紅單圖利土方運輸業者達9件,將罰金從1萬起跳的超載紅單,全改為任意設攤300元結案。

板橋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判張錦琛1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黃勝俊則被依圖利等4罪,合併執行4年,褫奪公權5年。莊嘉訓被判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1年。裁決所雇員周廖秋玉被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另一位雇員王肇英被判1年4個月,褫奪公權1年。

至於銷單最多的陳志忠,被依圖利等2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另成洲派出所警員陳俊杰、八里分駐所警員簡亦淇,因經驗不足開錯罰單,經當事人提出異議,擔心遭申訴,私下改成400元罰單,兩人坦承犯行,板橋地方法院將擇期宣判。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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