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琳賽三度回籠14小時 960萬交保


中國時報【張士達/綜合報導】

琳賽洛漢因藥檢未過,24日早上出庭遭法官當庭判決收押不准交保,眼看將要面對30天的刑期。琳賽在律師積極奔走交涉之下,才終於在當日深夜以30萬美金(約960萬台幣)交保,挽救了她在獄中過夜的命運,前後只坐了不到14小時的牢。

琳賽洛漢2007年因在精藥物作用下駕駛而被捕,這已是她為該案第三度入獄。一回生二回熟的她,拍警方檔案照越拍越訓練有素,不再出現過去呆滯的神情,並且出庭時有備而來,她穿著自己的品牌服飾,就算要坐牢也可順便宣傳。

不過在當庭被戴上手銬收押後,她所有服飾珠寶仍被扒光,穿上橘色囚服送進大牢,並關在獨立牢房,以免她的明星身分造成獄中騷動。而雖然她隨後交保出獄,但此後仍需持續配戴測腳環,且不得出入任何以販賣精飲料為主的場所,並於10月22日再度出庭接受判決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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