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印刷-上海印刷廠案 夏瀛清等人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上海印刷廠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江文君依背信、偽造文書罪嫌,將前上海印刷廠董事長夏瀛清、前總經理林維我、前原能會主委胡錦標、律師蔡茂松等11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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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軍情局長余連發被控貪瀆部分,國防部軍事高檢署與特偵組偵辦後認為證據不足,1日作出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友景公司負責人高天龍於民國93年9月間對資金需求孔急,獲悉上海印刷廠有高達新台幣4億元的閒置資金,便與夏瀛清、蔡茂松、胡錦標等人共謀,讓友景以違法借貸方式向上海印刷廠借款1億5000萬元,讓上海印刷廠損失逾1億3700萬元。

檢方表示,中華文化雙周刊社長林健華於93年間擬發行中華文化雙周報,夏瀛清、林維我等人指示上海印刷廠承攬文經協會發行的中華文化雙周報印製工作,結果文經協會積欠上海印刷廠2億4840萬元貨款,讓上海印刷廠損失慘重。高天龍、林健華也均遭起訴。

另外,檢方表示,上海印刷廠當時開立總金額6億元支票,供文經協會票貼運用,並擅自借款1000萬元給文經協會,以及借款1000萬元給承攬在大陸發行中華文化雙周報的錢通公司,且拿不回支付給文經協會的5000萬元履約保證金,使得上海印刷廠受到財物損害。991013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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