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民眾在閩將可換領大陸駕照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福建省將加大對台灣的開放步伐,據報導,台灣民眾今後有望憑在台取得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在福建換領駕照。

福建省第11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天舉行第17次會議,會議審議修改已實行16年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

根據辦法修訂草案,福建對前來投資的台灣民眾在機動車駕照方面,專門增加規定:「台灣同胞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和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中的台灣同胞職工及其隨行家屬,可以憑在台灣地區取得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換領本省同類型機動車駕駛證」。

修訂草案若獲通過,福建將成為大陸首個台灣民眾可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省份。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台胞工作委員會主任何錦龍表示,上述辦法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來,在保護和鼓勵台灣民眾投資、促進福建經濟和社會發展、增進閩台交流與合作等方面都發揮重要作用。

他說,隨著兩岸形勢的變化,台灣民眾來閩投資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有必要在總結台灣民眾投資權益保護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福建實際情況,對實施辦法加以修訂,以進一步保護和促進台灣民眾在閩投資,促進閩台經濟的交流與合作。990925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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